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韶芳副院长莅临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2014年10月2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王韶芳副院长在市保险行业协会李献军秘书长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安阳市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工作。
    王韶芳副院长重点查看了社会法庭的办公设施、纠纷调处方法、收结案情况等,并与社会法官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检查后,王韶芳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一是充分肯定了社会法庭的工作成绩;二是社会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要上台阶,运转要高标准、规范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保险公司等介质,加强对社会法庭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法庭的影响力;四是针对社会法庭案源的问题,王副院长强调市中院相关部门加强督促一县四区法院按市中院文件要求移送案件,并明确社会法庭出具的调解书由殷都区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司法确认。
    最后,王韶芳副院长指出,社会法庭是省高院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平台,是人民法院能动延伸司法服务领域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提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法院要加强和社会法庭的沟通协调,使社会法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